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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颍县进一步做好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4日 点击数: 【字体:
临政办〔2007〕14号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颍县进一步做好粘土砖瓦窑厂
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临颍县进一步做好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四月十日
 
 
 
临颍县进一步做好粘土砖瓦窑厂
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整顿粘土砖瓦窑厂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豫政〔2005〕54号)和3月27日全省粘土砖瓦窑厂整治漯河现场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县粘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耕地、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按照省政府豫政〔2005〕54号文件和3月27日全省粘土砖瓦窑厂整治漯河现场会议要求,从2007年4月1日起,用100天的时间,对全县实心粘土砖瓦窑厂进行全面治理整顿,拆除治理整顿范围之内所有实心粘土砖瓦窑厂,有效保持耕地和生态环境,做好土地复垦,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整顿的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粘土砖瓦窑厂,要一律关闭:
1、占用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
2、场区无自采土源的;
3、距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周边5公里以内的;
4、省道、国道及高速公路两侧5公里以内的;
5、污染和破坏环境的;
6、未经批准建设的。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10日)
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标语等多种形式,对我县粘土砖瓦窑非法生产的事实和上级政策进行深入宣传,要把有关报道的报纸送到每个窑厂主手中。有关乡镇成立工作组,一个村进驻一个,一个窑厂进驻一个,落实到人,包干负责。要通过强大的舆论攻势加上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停止生产砖坯阶段(4月11日--20日)
从现在开始,所有窑厂不能再吃土制坯。原有砖坯要在20天内用完。从4月21日开始,供电部门要对所有粘土砖瓦厂关闸断电。
 
(三)自行拆除阶段(4月21日--30日)
鼓励窑厂主自行拆除。凡在4月15日以前自行拆除的,每个窑厂主给予一万元奖励。
 
(四)强行拆除阶段(5月1日--5月31日)
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的,由县政府组织强制拆除。要采取倒计时的方法,安排好每个窑厂的拆除时间。
 
(五)土地复垦阶段(6月1日--7月10日)
对已经拆除的窑厂要抓紧时间进行复垦,确保今年秋季种上庄稼。对不按要求复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对拒绝、阻碍粘土砖瓦窑厂拆除、妨碍扰乱土地复垦工作的,将依法予以严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集中治理粘土砖瓦窑厂工作指挥部,由王国干县长任指挥长,孙玉鼎、赵焕林、徐楚副县长和吴心德书记、王民才部长任副指挥长,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发改委、电业局、环保局、公安局、法院等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治理整顿的实施、推进工作。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各有关乡镇党委书记为拆除粘土砖瓦窑厂第一责任人,有关乡镇乡镇长为具体负责人。各乡镇要不折不扣地贯彻上级决定,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确保稳定。
 
(三)明确奖惩。对完成任务的乡镇,经验收合格,按漯政〔2006〕7号文件给予经济补助。对领导不力、组织不到位,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抓好“禁实”和新型墙材推广工作。严格落实“禁实”目标,凡列入2007年“禁实”目标的区域必须切实禁止使用粘土砖。提高新型墙材质量,促进新型墙材健康发展,满足城乡建设需要。
 
(五)强化督导。县里将抽调精干人员成立2个督导组,分别由一名县级干部带队,分包重点乡镇,协助做好粘土砖瓦窑厂治理工作,现场督导拆除进度。
 
 
 
 
 
 

 

主题词:经济管理 土地 整顿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院。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0日印发
责任编辑:李华民 梁俊峰 王小静 网站维护:王亚辉 魏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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