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全县环境质量,2006年,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直有关部门共48个单位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目标责任单位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目标任务。2006年,全县各责任单位切实加强目标管理,明确责任,创新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明确成效。在全市四区两县环保责任目标年度考核中,我县名列第一,并被市政府推荐为省目标考核的迎检单位,承担的省定目标受到省环保目标考核组的充分肯定。现将2006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保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目标
我县两个出境河流断面黄龙渠——临颍北关、乌江沟——临颍南街水质达标率分别为75%、66.7%,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11.7%和8.6%;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继续保持良好。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1天,优良率达90.6%。水环境质量、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城市大气、噪声环境质量均达到或超过市定目标要求。
(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实施以水污染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碧水工程”。一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对13家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污量核查,办理(换发)排污许可证。二是加强对省市两级重点监控排污企业的监控管理,实行入企特派员制度,在对企业进行监管的同时,指导、服务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颍青化工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如期完成,氨氮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并与市环保部门联网;南街啤酒厂废水治理任务经与上级环保部门多方协商,已调整治理方案,边生产边治理;全威制药废水排放COD浓度控制在市定目标之内。三是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依法对不按环评批复违法排污的临颍腾飞纸业有限公司采取停电停水、吊销执照、清除原料、拆除设备等措施关闭到位。
2、实施以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蓝天工程”。以调整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为主线,强力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省定5家大气污染重点治理企业均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
3、实施以治理扰民噪声源、创建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居住小区为重点的“宁静工程”。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治理工业噪声源,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声,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安静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别在高考期间,对各考点派出专人巡查,确保考生在高考期间无噪声干扰现象发生。
4、实施以“绿色系列”和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工程”。实验中学等五所学校被命名为市级“绿色学校”,南街学校审报国家级“绿色学校”现已经省环保局验收;杜曲镇完成环境优美小城镇规划编制并获批准,北徐、龙堂、胡桥已经市环保局和市驻村办联合下文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农村沼气建设进展较为顺利,全年建成户用沼气池18000座,累计发展户用沼气池32785座,普及率达15.6%;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北徐集团、南街村集团生猪养殖场已完成治理工程;北徐集团、中原祥基养牛场沼气工程建设以及王岗赤里岗生猪养殖区、固厢岗东生猪养殖区、杜曲河董生猪养殖区、石桥驼铺淡鸭养殖区四个养殖小区建设等均已完成。
5、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对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坚决予以淘汰。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如期关闭铁星水泥两条窑径3米以下普通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同时对辖区内的“十五小土”企业做好长期监管工作,全年无新建或死灰复燃现象发生。
6、严格控制新污染。认真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三同时”制度,凡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发改委、国土资源、工商、建设、商务、电力、银行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全年新建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大对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全年共对清查出的46家中未做环评的企业进行补办环评手续并落实“三同时”制度。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开展了颍北新区规划环评编制工作。
7、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已开始试运行并按要求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场科研、环评、选址、初步设计等前期筹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取消自备井工作进展顺利,按照临政〔2006〕30文件要求,水利部门在全县开展清查、取消自备井工作,当年取消的自备井数占全部自备井数的80%以上。
8、强化辐射环境管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在用放射源许可证换发和身份证管理工作;全面查清了我县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现状,建立健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档案和数据库,并与有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放射源的使用进行严密监管。
9、加强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能力和环保执法能力建设。编制完善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环境监测应急处置预案,并抽调专人组成联合小组,定期对全县环境安全事件隐患进行排查。陆续配备了各类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建设所需监测仪器设备,加强了县环境监测站开展地表水、空气、噪声等环境质量常规指标的监测能力建设。全年无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10、积极开展环保法制与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6.5”世界环境日组织方队游行宣传、中小学生征文比赛、与县工商联联合召开的企业座谈会、周六局长大接访等,同时还充分利用“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创建等,深入宣传环保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和典范,积极创建公众获取环保信息和参与环保事务的有效机制,极大地提高了我县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环境维护意识,公众参与环保、保护环境的意识空前高涨。今年,我县共受理环保信访案件11起,结案11起,无集体越级上访和恶性个访事件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环境保护的意识普遍有所提高,但重视程度仍不够,抓落实还不到位,比如,有个别乡镇仍存在无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和无专门办公地点的问题。
(二)市控河流断面水质不够稳定。虽然我县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市控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市定要求,但水质不够稳定,还需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三)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县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但配套管网尚未完成,无法正常运行,改制工作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县垃圾处理场虽已完成前期筹备工作,但仍未开工建设。
(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仍未落实到位,还存在部门把关不严、沟通不够的情况。个别企业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识淡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现象时有发生。
三、考核评价
依据《临颍县2006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办法》(临政办〔2006〕72号),县政府组织对各有关单位2006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县政府认定,考核结果如下:
1、完成环保目标优秀的单位(2个):
文化广播电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2、完成环保目标的单位(33个):
乡镇:巨陵镇、固厢乡、城关镇、窝城镇、繁城镇、石桥乡、王岗镇、瓦店镇、台陈镇、大郭乡、王孟乡、杜曲镇、三家店镇、皇帝庙乡、陈庄乡。
县直及驻临单位:教体局、司法局、监察局、公安局、发改委、民政局、人行、畜牧局、安监局、农业局、卫生局、电业局、国土局、工商局、建设局、法院、商务局、水利局。
二〇〇七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责任 目标 通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