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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009年临颍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2日 点击数: 【字体:

  

临政办〔20098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009年临颍县

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临有关单位:

    县发展改革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统计局、县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临颍分行、中央储备粮临颍直属库制定的《2009年临颍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2009年临颍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县发展改革委    县监察局    县财政局    县农业局

县审计局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县统计局   县粮食局

农业发展银行临颍分行    中央储备粮临颍直属库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009年河南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13号)及漯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009年漯河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政办〔200926号)要求,为了全面查清我县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现制定2009年临颍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良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和贷款利息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国家临时存储粮收购、保管费用和贷款利息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全县选择13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全县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临颍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辖区粮食库存自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指导本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四是将本辖区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下达到各储粮点;五是审核、汇总本辖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六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本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要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小组,分工协作,按照要求,搞好自查,按时上报自查资料和自查报告。

    (二)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

    中央储备粮临颍直属库负责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辖区内2009325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县粮食局负责向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325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县农业发展银行向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325具体到承储库点的企业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性质)。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地方和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合后的分库点统计报表资料及时抄报市粮食清仓查库办公室。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2009325粮食企业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政府全面普查,省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全市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各普查小组要切实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普查、复查均采取省内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辖区内择优选调和安排。从县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的普查工作。

    国务院抽查工作组抽查,在省级复查的基础上采取不事先打招呼、随机选点的方式进行。

自查、普查和复查的具体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2009年河南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方案》和《2009年漯河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2009320前,被查单位要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和下发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

3.动员。2009325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辖区内参加省级复查、市级普查和督导企业进行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的动员编组任务。2009330前,我们要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他准备。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考虑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需要采用检斤法检查粮食数量,提前配置少量移动散粮自动秤。

    (二)自查阶段

    4月5前,县政府将对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督导,并汇总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25前,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将按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全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确保不留死角。普查范围严格与3月25国有粮食库存统计月报口径一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结合我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选择在我县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13家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普查结果应汇总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复查阶段   

55月日前,省政府组织对辖区内重点地方、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对上述三种性质粮食的抽样比例要大致均衡并考虑地区布局。复查样品实行跨省交叉检验,质量承检机构在525前将所有样品的检验报告交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抽查阶段

    5月10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点省(区、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个省(区、市)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质量抽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抽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抽查样品实行集中统一检验。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我们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市、县领导小组将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数要作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615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县政府对本地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并将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级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全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2009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办法》和本实施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真实情况。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县领导小组将对清仓查库过程进行全程的监督。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全县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

    全县各有关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认真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市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我们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应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由县财政局核实后专项列支。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粮食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有关清仓查库经费安排、拨款和管理等事项,由县财政局另行制定。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形成的大量文件资料是清仓查库工作的真实记录,对于今后工作查考、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每个阶段清仓查库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证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检查结束后,要将全部资料移交同级粮食部门。

需要整理归档的资料包括:清仓查库有关文件、通知、工作方案、领导讲话、会议纪录;自查、普查、复查、抽查工作原始纪录、工作底稿、汇总表格;各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报告;检查期间收到的举报材料、原始记录及相关处理材料;其他库存检查相关资料、文件、报表、凭证。资料形式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照片、音像材料等。资料归档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办理。

  

 

主题词:经济管理  粮食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院。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20印发

责任编辑:李华民 梁俊峰 王小静 网站维护:王亚辉 魏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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