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级各部门效能建设,引导广大干部更好的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根据《中共临颍县委、临颍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三优”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临发〔2011〕1号)文件精神,现就临颍县2011年社会化测评百名科(股)长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全会精神,以“活力临颍”、“生态临颍”、“和谐临颍”建设为中心,以加强政府职能转变为突破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培育临颍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为加快建设充满活力的新型工业化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指导原则:坚持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科学发展的原则;坚持对党和政府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坚持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的原则;坚持促进观念转变、强化服务意识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测评对象
测评对象包括县直及驻临单位涉及企业、民生方面的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全县共涉及近240名科(股)长,分两个年度测评。2011年度共确定118名科(股)长作为测评对象。
三、测评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
1.是否认真、全面履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赋予本科室的职责,能否优质高效完成本单位部署的阶段性和年度工作任务。
2.对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做到服务到位、管理到位。
3.职责有交叉的,是否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和配合,保证履职到位。
4.本科室是否做到廉政风险清楚、制度建设完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二)依法办事情况。
1.是否坚持依法行政、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有无超越权限行使职权,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3.是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规定,是否及时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决定。
4.是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5、是否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
(三)政务公开情况。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多形式、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内容。
2.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应公开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提供信息的,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予以答复。
(四)效能建设情况。
1.服务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
2.是否实行“一站式”等简洁高效服务,是否按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
3.是否设法帮助服务对象合理解决“急、难、愁”问题。
4.是否认真接待和处理企业、基层和群众投诉,并妥善解决,是否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正确批评和合理建议,自觉改进工作。
(五)作风建设情况。
1.是否加强学习,钻研业务,深入基层,注重调研,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
2.是否存在官僚主义、作风漂浮和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
3.是否存在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等现象,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4.是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标准收费,收费行为和票据是否规范。
四、测评代表
建立测评代表信息库,人数不低于参加测评人数的2倍,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联络员和企业、商户代表、重点项目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中推荐产生,测评时,测评代表从信息库中随机抽取。
五、测评方式
每年进行两次,分半年测评和年终测评。
由县优化办通过组织开展日常考评、单位测评、网上评议和社会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测评设置。测评采取百分制权重计分办法,测评设置日常考评、单位测评、网上测评、社会测评四项不同的权重比例。
1.日常考评采取实地查看、调阅资料方式量化考核,实行扣分的方法;
2.单位测评采取给县纪委班子成员、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及驻临单位一把手发信、单独投票,最后收信统一汇总的方法;
3.网上测评采取在临颍政府网、党风廉政网上公开测评内容、公开投票的方法;
4.社会测评采取召开集中测评大会,组织测评代表现场填写测评表的方法。
单位测评、网上测评、社会测评三项测评内容均包括“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政务公开、效能建设、作风建设”五项内容,每项内容均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等次。
在计算分值时,满意计100分、基本满意计80分、不满意计0分、不了解不计票。
(二)计分办法。总分为100分。
日常考评占测评总分值的5%;单位测评占测评总分值的20%;网上测评占测评总分值的5%;社会测评占测评总分值的70%;四项得分总和即为百名科(股)长最终得分。考评后的汇总、统计、复核工作,由县优化办组织,委托第三方进行汇总、统计。
在测评期间,被测评对象不得组织可能影响测评公正性的活动,不得向基层单位和测评代表明示或暗示测评打分的要求。对直接影响测评公平、公正的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在测评总分中扣减30分。
1.日常考评
在日常考评中,各被测评科(股)长及所在科室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扣除相应分值。
(1)凡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经有关部门查实,被反映科室确有效能、政风等方面问题的,每起扣0.5分;
(2)对企业和群众投诉的问题,未登记造册,未认真研究督办、限期解决、造成重复投诉或越级反映的,每起扣0.5分;
(3)对转办、交办的信访件和问题不认真办理或没有按时报结情况的,每起扣0.5分;
(4)所在科室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被上级机关或领导责令作书面检查的,每人次扣0.5分;被诫勉的,每人次扣1分。
(5)对日常检查中发现有其他违反我县优化发展环境有关规定或工作纪律问题的,每起扣0.5分;经指出后,仍不整改的,每起扣1分。
在测评年度中,被测评科(股)长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由县优化办直接确定为“不满意科(股)长”。
(1)本人在测评年度中,因违纪违法问题被给予党政纪处分的;
(2)本人在测评年度内,被诫勉2次以上的;
(3)本人或所在科室因工作渎职、失职、失误等,并经查实的;
(4)在测评中以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并经查实的;
(5)问卷调查中不满意率达50%以上的。
2.单位测评
单位测评由县优化办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县纪委班子成员、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及驻临单位一把手单独测评的方式组织测评,具体采用信件单独投票的方式进行。
单位测评百名科(股)长得分(计算公式)=(100分ד满意”票数+80分ד基本满意”票数)÷(有效票总数-“不了解”票数)×2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数)。
3.网上测评
对百名科(股)长的网上测评满分100分,测评分为四种,分别是“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量化指标“满意”为100分;“基本满意”为80分;“不满意”为0分;“不了解”不计分。
网上测评百名科(股)长得分(计算公式)=(100 ד满意”票数+80 ד基本满意”)÷(有效票总数-“不了解”票数)×5%(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数)。
4.社会测评
组织评委集中填表方式进行。
测评代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联络员、企业代表、工商户、重点企业负责人信息库中随机抽取。
百名科(股)长的现场测评满分100分,测评分为四种,分别是:81-100分为满意;61-80分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不了解”不计分,不纳入综合平均。同时,对测评为“不满意”的,需在评议意见征求表中注明不满意的原因。
集中测评百名科(股)长得分(计算公式)=( 100× “满意”票数+80 ד基本满意”票数)÷(有效票总数-“不了解”票数)×7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数)。
六、测评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召开动员大会,对测评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被测评对象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找准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的切入点,以优异的成绩和工作实效,展示良好形象,争取社会认可和支持;充分利用电视台、新闻网、手机报等媒体,宣传本单位的工作实绩,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形成宣传报道层层发动的态势,引起社会公众对测评工作的了解、重视和支持,使参评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网上测评及征求意见阶段(12月1至15日)。通过临颍县政府网和临颍县党风廉政网开辟测评专栏,进行网上测评,并将所有被测评对象的姓名、工作职能、服务承诺、服务项目、照片及联系电话等内容面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意见,适时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单位测评阶段(12月)。向县纪委班子成员、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及驻临单位一把手以信函形式发放测评表,单独投票,分别密封后收回。待各阶段进行完毕后集中汇总,按所占测评分值,计入总分。
(四)集中测评阶段(2011年12月下旬)。召开集中测评大会,组织测评代表进行现场测评,并发放征求意见表,认真梳理、归类。对一般性问题、共性问题,集中向有关单位反馈;对线索清晰、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边评边查、有案必查的原则,一经查实,严格责任追究。
(五)总结通报及整改阶段(2012年1月)。召开测评活动总结通报大会,通报测评结果,落实有关奖惩措施。督促被测评对象根据评议中反映出来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报送整改结果并通过新闻媒体公示整改情况。在年终测评中对参评对象测评得分后10名的科(股)长,将列为下年度重点日常监督对象,县优化办将组织人员开展上门评议,督促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解决在干部作风、机关效能、优化环境、贴近民生、科学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评促改、以改正风。
七、测评结果运用
(一)半年测评
社会化测评综合得分排在后20名的测评对象,全县通报,给予警示并列为重点日常监督对象,县优化办将跟踪督查。
(二)年终测评
1.评比表彰“优秀科(股)长”。社会化测评综合得分排在前20名的测评对象确定为“优秀科(股)长”,报请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表彰和奖励。科室工作人员的当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可按17%计算,该科(股)长当年年度考核可定为优秀等次,是后备干部的优先提拔使用。有一名被评为“优秀科(股)长”的,该主管单位在“优质服务杯”评选中加10分。
2.确定“不满意科(股)长”。 社会化测评综合得分排在后3名的,测评对象确定为“不满意科(股)长”(直接确定为“不满意科(股)长”的不占该名额),科(股)长定格为不称职,科室所有工作人员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是科级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有一名被评为“不满意科(股)长”的,该主管单位取消“优质服务杯”评选资格。
3.严肃纪律。凡被确定为“不满意科(股)长”,经查证属工作作风、工作效能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作为重点跟踪监控对象,对其单位分管领导诫勉谈话一次;凡被确定为“不满意科(股)长”,经查证属吃、拿、卡、要及乱检查、乱收费等违纪问题的,给予其免职处理,不得安排其它职务,对其单位分管领导效能告诫一次,主要领导诫勉谈话一次,取消该单位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驻临垂直管理单位社会化测评百名科(股)长测评结果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测评结果运用建议其主管部门参照上述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优质服务窗口”的评选不再单独进行,共享百名科(股)长的评选结果,科(股)长得分与所在科室的得分相对应,一并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八、加强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这次测评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工商联、县目标办、县广电局、县大项目办、县招商局、县中小企业服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县优化办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把测评百名科(股)长工作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抓好落实。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百名科(股)长及其工作人员勇于争先创优,主动整改问题,提高服务水平。通过新闻媒体对评议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大力宣传评议活动取得的成效和正面典型,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
(三)搞好测评监督。为有效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测评活动公平、公正进行,在测评期间,县纪委监察局、县优化办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395-8861110),广泛接受各界监督。县优化办要抓好测评督导检查工作,对测评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及时进行总结表扬, 督促测评工作中不积极、敷衍塞责、拖延应付的单位和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确保测评活动扎实有序开展,促进全县发展环境更优更好。
附:临颍县2011年社会化测评百名科(股)长活动参评对象名单
附件:
临颍县2011年社会化测评百名科(股)长活动参评对象名单
(共118个)
县公安局
户政股 王国俊(股长)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吴克胜(大队长)
交警大队事故科 王运生(科长)
交警大队107中队 杨自然(中队长)
交警大队城区中队 陈学安(中队长)
城关派出所 杨伟才(所长)
王岗派出所 汤少祥(所长)
陈庄派出所 张学良(所长)
皇帝庙派出所 赵伟杰(所长)
三家店派出所 吴惠丽(所长)
固厢派出所 谢金涛(所长)
台陈派出所 曹振龙(所长)
杜曲派出所 王占修(所长)
县检察院
侦监科 许 惠(科长)
县法院
行政审判庭 毛澎波(庭长)
民事审判二庭 胡秋霞(庭长)
执一庭 谷松山(庭长)
县发改委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股 李建民(股长)
工业经济股 戴 巍(股长)
农村经济及城镇发展股 和小亚(股长)
县计生委
信访法制股 刘 晓(股长)
计划生育执法一队 徐 浩(队长)
县教体局
招生办 李文民(主任)
基础教育股 尚俊甫(股长)
督导安全股 孙永民(股长)
瓦店镇中心校 潘根山(校长)
王岗镇中心校 张中凯(校长)
王孟乡中心校 张国营(校长)
窝城镇中心校 马海军(校长)
石桥乡中心校 郭春波(校长)
繁城镇中心校 张保伟(校长)
台陈镇中心校 张二友(校长)
大郭乡中心校 成颍奇(校长)
县财政局
企业股 袁 剑(股长)
国库支付中心 李晓丽(主任)
非税收入管理局 吴 星(局长)
政府采购股 贺松茂(股长)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王子聘(主任)
医疗保险中心 田学民(主任)
劳动力管理与就业股 贺聚根(股长)
失业保险管理所 洪跃杰(所长)
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王晓杰(主任)
县卫生局
新农合医疗管理办公室 韩自芬(主任)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黄鹏娜(主任)
卫生监督所 张英杰(所长)
县广电局
网络公司 郭彦杰(经理)
县文化局
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张 强(主任)
县农业局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李武强(队长)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李红兵(主任)
农村经济管理站 张俊英(站长)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宋跃民(主任)
县民政局
基层政权与社会事业股 杨学尧(股长)
婚姻登记处 易超锋(主任)
县司法局
法律援助中心 屈顺成(主任)
县建设局
环卫处 谢民生(主任)
建设工程管理股 李思源(股长)
招标办 任付辉(主任)
城管大队 贾红杰(大队长)
规划股 程世强(股长)
县交通局
农村公路管理所 邢明凯(所长)
公路运输管理所 吴文生(所长)
中心汽车站 邢守信(站长)
县商务局
市场股 吴艳霞(股长)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公室 张利民(主任)
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 贾红超(主任)
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稽查队 卢国华(队长)
县环保局
环境监察一中队 罗翠茹(队长)
环境监察三中队 蒋坤举(队长)
开发股 牛鹏宇(股长)
监测站 聂 勇(站长)
县安监局
安全生产监督二股 宋颍生(股长)
县水利局
水政监察大队 赵尚杰(队长)
县林业局
林政股 贾会平(股长)
森林公安派出所 贾晓鹏(所长)
县畜牧局
畜牧股 古茂松(股长)
动物疫病防控中心 王海龙(主任)
防疫检疫股 张海成(股长)
县农机总站
管理股 陈俊生(股长)
农机推广站 华国成(站长)
县旅游局
行业管理股 唐培阳(股长)
县中小企业服务局
企业指导统计股 刘连奇(股长)
融资服务股 寇 蕾(股长)
县残联
就业服务所 尚晓杰(所长)
县公路局
路政大队 张群跃(队长)
县房管局
产籍办 巩 艋(主任)
建设股 李春祥(股长)
物业股 贺琳琳(股长)
新区房管所 李琪云(所长)
房地产交易一所 娄俊超(所长)
县市场发展中心
市场建设管理股 张 冲(股长)
县国土资源局
用地股 郭成德(股长)
监察大队 宋健伦(队长)
土地整理中心 王哲琦(主任)
县电业局
供电营业厅 王跃兵(主任)
城区供电分局 闫中堂(局长)
杜曲供电所 崔俊杰(所长)
巨陵供电所 李红江(所长)
固厢供电所 李跃胜(所长)
县工商局
注册股 贾淮生(股长)
城关中心工商所 周惠萍(所长)
杜曲中心工商所 汤晓兵(所长)
台陈中心工商所 陈彦勋(所长)
繁城中心工商所 海小勇(所长)
瓦店中心工商所 朱成业(所长)
县国税局
稽查局 郑德才(局长)
城关分局 李国锋(局长)
杜曲分局 焦振江(局长)
县地税局
地税稽查局 刘书杰(局长)
办税服务厅 何义卯(主任)
城关税务分局 师喜杰(局长)
杜曲中心所 高振清(所长)
瓦店中心所 谷大刚(所长)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股 杨亚军(股长)
质量监督股 谢群超(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稽查队 宋大勇(队长)
药品监管股 董耀杰(股长)
县气象局
科技服务股 黄国明(纪检组长)
县烟草专卖局
专卖科 陈万杰(科长)
主题词:经济环境 测评百名科(股)长 方案 通知
中共临颍县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