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inying.gov.cn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 > 政府公文 > 浏览正文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第三次文物普查的通知
127.0.0.1  发布:2007-7-24 15:57:30  来自:政府办  浏览:
 
 
 
 
 
临政办〔2007〕11号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第三次文物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临各单位:
为进一步摸清我县现存不可移动文物的现状,掌握全县文物资源的数量、分布和保存的基本状况,配合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增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根据国家文物局、省文物管理局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做好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文物普查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落实建设文化强县和发展文物旅游产业的需要,对建立科学化、规范化、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临颍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地上地下文物古迹众多。摸清我县文物家底是进一步开展文物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的需要,是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好服务的需要。各乡镇、县文物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这次文物普查工作。
二、普查的主要目的
(一)摸清家底,增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好文物资源,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在此次普查工作的基础上,核定公布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漯河市政府公布第一批文物保护和遴选申报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做好准备。
(三)培养一批基层文物工作者。通过开展全县第三次文物普查,锻炼和培养一批热爱文物保护工作、熟悉文物保护工作,从而更有效的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基层文物工作队伍。
(四)完善现有文物数据库建设,夯实文物保护工作基础,为城市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三、普查对象和原则
文物普查的对象:临颍县第三次文物普查的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受国家保护的各类不可移动文
物,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刻、壁画和优秀近现代建筑等;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等。
文物普查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准绳,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
四、普查的主要任务
(一)通过广泛深入的实地调查,摸清全县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数量和保存情况,做好调查登记,评估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为今后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做好准备。
(二)此次文物普查对古代建筑(特别是古桥梁)和革命文物保存比较集中的村落应加以重点调查,做好详尽说明,为申报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做准备。对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文物资源,制订切实可行的保护和利用规划,为发展当地经济服务。
(三)对原已普查并造册登记的文物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早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因经济建设或自然灾害而遭破坏和损毁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其它文物,应做出书面报告,报县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四)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 四有: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保护标志说明、建立科学记录档案、设立专门保护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五)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的树立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临颍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培训、指导和资料的发放与汇总等工作。
六、时间安排
全县文物普查工作时间为2007年4月至6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把这次文物普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台账,抓好工作落实,县文化局要充分发挥文物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普查工作指挥好、协调好、督促落实好。
(二)认真调查,做好建档登记。文物普查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普查人员必须要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深入群众、涉足实地,调查摸清文物遗迹,在勘实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印发的各类文物登记表。
(三)广泛宣传,充分依靠群众。群众最了解当地的历史,最熟悉本地的情况。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宣传工具,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召开知情人座谈会和进行个别访问等形式,全面掌握文物线索,使调查有的放矢,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附件:临颍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
临颍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民才(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 王红丽(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贾香宇(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晓峰(城关镇副镇长)
          文敏哲(杜曲镇组宣统委员) 
     高伟华(繁城镇组宣统委员)
     张颍涛(台陈镇副科级干部)
     聂 颍(王岗镇常务副镇长)
     张黎明(瓦店镇副镇长)
     杨跃平(巨陵镇常务副镇长)
     郭彦杰(三家店镇常务副镇长)
     贺改香(窝城镇常务副镇长)
     吕亚飞(大郭乡组宣统委员)
     秦玲珍(王孟乡副乡长)
     郭雁冰(固厢乡常务副乡长)
     赵少英(石桥乡组宣统委员)
     黄海涛(皇帝庙乡副书记)
     李 栋(陈庄乡武装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文物普查工作的指导、协调、联系和相关文字资料及表格的设计、印发等工作。
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局,办公室主任由贾香宇同志兼任。
 
 
 
 
 
 
 
 
 
 
 
 
 
 
 
 
 
主题词:文化 文物 普查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6日印发
(责编:李华民)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相关信息咨讯

 ·靳克文同志在临颍县调研时的讲话要点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工作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颍县100%安全套推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任命办公室各组室负责人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工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颍县农村食品药品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科技富民强县示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国临颍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回到顶部
    Copyright © 2003-2008 ™ www.linying.gov.cn.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共临颍县委 临颍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临颍县委宣传部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热线电话:0395-58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