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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首次将本地流浪乞讨者纳入低保
linying.gov.cn  发布:2007-9-26 11:24:58  来自:新浪网  浏览:

  新华网长春9月25日专电(记者 马扬) 吉林省长春市今年首次提出将本地流浪乞讨人员纳入城乡低保,部分特困家庭在领取医保和合作医疗补助后有望获得二次医疗救助。

  根据长春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对本地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方面,除了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街头劝导,进行心理疏导和正面引导外,还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未成年人的专项救助。对确实无家可归并丧失劳动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后可送往社会福利机构供养,对属本地的流浪乞讨人员根据条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长春市民政局相关人员表示,本地流浪乞讨人员,是指户口在长春市城区的流浪乞讨人员。这些人员在长春没有住房,没有正常收入。一旦救助站发现本地流浪乞讨人员,会向民政部门报告,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民政部门将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责编:李华民 张会敏)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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