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linying.gov.cn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城市建设 > 浏览正文
瓦店等乡镇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linying.gov.cn  发布:2008-4-21 16:08:32  来源:临颍网  浏览:1

    (本网讯)瓦店等乡镇采取多种措施,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县“学青州、比贡献、促发展”动员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瓦店镇采取四项措施,优化环境。一是优化硬件环境。以推动小城镇建设为突破口,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铺设下水管道、完善绿化带等。同时对逍襄路沿线行政村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垃圾、污水横流等问题进行大力整治,对门店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并建立健全监督奖惩机制,营造宽松、靓丽道路环境。
    二是优化政策环境。树立“招商无小事,政府大服务”观念,研究出台《瓦店镇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并坚决落实到位。同时实行领导联系分包重点企业制度,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确保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办得好。
    三是优化法制环境。与平安中心建设相结合,对扰乱企业秩序,“吃、拿、卡、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法查处,决不手软,重点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同时严格落实无干扰生产日制度、税外无费制度和代理服务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宽松、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是优化人文环境。通过印发《倡议书》、开通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小手拉大手”、利用远程教育等形式,特别是发挥“大学生村官”有学问、懂政策这一优势,挨家挨户进行宣讲,使“学青州、比贡献、促发展,环境治理百日会战”精神进村、入户、到人,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投资主体的意识。止目前,该镇印发《倡议书》200份,张贴标语350条,悬挂横幅25个,镇村干部、党员知晓率达97%,群众知晓率达到60%。
    繁城镇学习青州经验,加快镇域经济发展。一是打造镇域经济发展平台。继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优化投资环境,在2008年完成献帝庙街拓宽、镇区团结路整治、石面路大桥至面坊7公里路段建设任务;三国文化旅游开发取得实质性进展;锅永口、面坊两个中心村建设见成效。
    二是大力发展特色镇域经济。做强做大牛羊肉加工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以三国文化旅游开发为依托,做强做大以餐饮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
    三是通过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构建镇域经济发展框架。今年,确保实际利用县外资金5000万元,力争突破1亿元,建成3个以上投资额超千万元的工业项目。
    四是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增加农业综合效益。大力发展烟叶生产,力争镇烟叶种植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引导农民搞好经济作物种植,特别是发展小辣椒、棉花及蔬菜种植。搞好生态农业建设,提高农副产品综合利用率。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紧紧依托龙头企业,扶持培育一批新的养殖企业、养殖大户,促进粮食就近转化升值。大力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加工业,减少原粮出镇量,增加成品半成品出镇量。
    石桥乡在工作中叫响“工业立乡、工业兴乡、工业强乡”口号,认清发展工业是振兴乡域经济的必由之路,通过发展工业,解决群众就业问题,增加群众收入、财政收入,改变村镇面貌,并围绕“工业立乡、工业兴乡、工业强乡”大力宣传项目建设。同时发挥国道优势,建成107国道工业经济带。重点在107国道以东引进机械、食品、化工、木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并承接许昌产业转移,引进相应项目。
    大郭乡深入开展“美化镇区环境、配合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为激发沿街商户和居民的参与热情,争取商户和居民的理解支持,印发了“优化经营环境,创建优美镇区,倡导诚信经营”倡议书,得到街道商户及居民大力支持。同时,凡是沿街站所单位,必须要承包路段和商户,对所分包路段的卫生保洁、垃圾清运、门前硬化全面负责。截止目前,该乡已召开不同层面动员会5次,张贴标语300条。

(责编:李华民 董新照 王小溪)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县“城市发展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指挥部召开工
·郭国辉等参加“城市发展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现
·交通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见成效
·县四大班子领导巡视城市发展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新城路、颍河路“城市发展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
·我县召开四大班子联席会 部署城市发展环境百日集
·县建设局关注民生 抓好城市建设
·我县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进度快
·县领导带领挂职锻炼干部考察青州城市建设
·市小城镇建设督察组到我县检查小城镇建设工作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国临颍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回到顶部
Copyright © 2003-2008 ™ www.linying.gov.cn.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共临颍县委 临颍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临颍县委宣传部 临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热线电话:0395-5850001